本報訊 (記者易宗平)海南日報記者近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為讓企業(yè)有更多財力用于發(fā)展生產,我省將階段性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緩繳期限為今年7月至9月。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階段性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精神,我省階段性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緩繳條件和范圍為:緩繳期限內,經工程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被動用,緩繳期限內需補充繳納的;符合《海南省關于<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guī)定>的實施細則》(瓊人社規(guī)〔2021〕8號)第三條規(guī)定的可享受緩繳政策。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既要確保緩繳政策落地見效,又要加強對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期間的日常監(jiān)管。對緩繳期間發(fā)生拖欠工資的施工企業(yè),依法依規(guī)予以懲戒并作為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存儲的重要依據。同時,工資保證金監(jiān)管部門要建立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作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