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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最高補貼6000元
2024年07月20日 10:36 來源:海南日報

  ■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霞

  今年,我省出臺《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開展鼓勵汽車置換更新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最高補貼6000元。截至目前,我省已審核通過兩批共960名消費者獲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近日接受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采訪時,就消費者關心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方便消費者申領補貼。

  問: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分幾檔?

  答:共四檔。按照“每轉讓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原則,根據(jù)購買新車金額(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含稅價)給予個人消費者相應的一次性購車補貼:對價格在10萬元(不含)以下的,補貼3000元;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補貼4000元;2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的,補貼5000元;3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6000元。

  問:補貼名額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答:無數(shù)量限制。《細則》實施時間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消費者在此期間轉讓符合條件的舊車并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車,均可享受補貼;補貼申請時間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1月5日,消費者可在此期間進行補貼申報,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問:除實施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外,海南還全面落實全國統(tǒng)一的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就同一新車,是否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報廢更新”和“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答:不能。同一輛新車不重復享受“國家汽車報廢更新”和“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消費者可任選一項。已獲得其中一項補貼的,申請另一項補貼時不予受理。在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方面,今年5月13日,我省印發(fā)《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全國統(tǒng)一的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自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開展鼓勵汽車報廢更新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最高補貼1萬元。根據(jù)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印發(fā)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完成報廢符合條件的乘用車并購買符合條件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申請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問:《細則》所稱的轉讓車輛(舊車)和購買車輛(新車)具體包括哪些?

  答:轉讓車輛(舊車)是指于2024年5月14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海南省乘用車,不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購買車輛(新車)是指在海南省注冊登記的企業(yè)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問:如何認定“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

  答:“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以“2011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中的時間界限為準。在所列日期前(含當日)的乘用車符合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條件;在所列日期后(不含當日)的乘用車符合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條件。

  問:對補貼對象有何要求?

  答:本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對象為乘用車產權的個人消費者,應當符合四個條件。一是個人消費者轉讓的乘用車應當于2024年5月14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二是個人消費者轉讓名下的乘用車,轉讓日期應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三是個人消費者新購乘用車,購買日期應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間,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四是個人消費者新購的乘用車應當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海南省內不限地域)完成車輛初次登記上牌,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問: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為外省的,是否能申領我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答:不能。消費者申領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所提交的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應為海南省。

  問:若個人消費者在政策實施期間購買了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在提交補貼申請時,該車型已從《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補貼?

  答: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作為判定依據(jù),開票當日該車型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即可享受補貼。

  問:對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是否有時間先后順序要求?

  答:不限制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的順序。個人消費者可以先轉讓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

  問: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時,舊車和新車的車主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答:轉讓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必須為同一個人。

  問:通過什么途徑申請補貼?

  答:提交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的方式,通過移動端登錄云閃付APP進行申報。

  方式一:登錄云閃付APP—搜索“海南地區(qū)汽車補貼”小程序—進入“海南汽車置換更新”專區(qū)進行申領。

  方式二:登錄云閃付APP—點擊“政府消費券”標識—進入“海南省政府消費券”專區(qū)—進入“海南汽車置換更新”進行申領。

  問:申請補貼資金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個人消費者申報需提交七項材料:一是購車人身份證原件照片;二是所購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原件照片;三是所購新車《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主、副頁照片;四是所購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第1、2頁)照片;五是轉讓車輛《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及該車本次轉讓后《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轉讓車輛行駛證照片;六是申請人本人名下的銀行借記卡(銀聯(lián)卡)卡面照片;七是申請人本人聯(lián)系手機號碼等。需提示的是,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收款賬號信息、發(fā)票信息和乘用車注冊登記信息須保持一致。

  問:申請材料中的“轉讓車輛行駛證”是指轉讓前還是轉讓后的?

  答:申請人需在申報系統(tǒng)上傳的“轉讓車輛行駛證”照片是指舊車轉讓前在申請人名下的《機動車行駛證》。

  問:補貼以什么形式發(fā)放?

  答:發(fā)放現(xiàn)金補貼。資料審核通過后,按程序分批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問:消費者如有疑問,可以通過哪些渠道咨詢?

  答:消費者如有疑問,可以致電咨詢,咨詢電話:0898-65333702,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云閃付操作及平臺上傳資料問題可咨詢中國銀聯(lián)客服電話:95516。

  (本報海口7月19日訊)

編輯:王曉東